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畜牧兽医(兽医、动检等)专业优先。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等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村级政务管理的工作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按照:个人申请、面试、考核考察、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并通过营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2020年8月25日至9月1日,到营山县农业农村局一楼102室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等。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在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13778198589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工资待遇
1、招聘岗位:营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专员岗位
2、招聘人数:13人。小桥畜牧兽医站1名;老林畜牧兽医站1名;双流畜牧兽医站1名;黄渡畜牧兽医站1名;青山畜牧兽医站1名;大庙畜牧兽医站1名;朗池畜牧兽医站1名;木垭畜牧兽医站1名;消水畜牧兽医站1名;新店畜牧兽医站1名;悦中畜牧兽医站1名;柏林畜牧兽医站1名;东升畜牧兽医站1名。
3、招聘范围:本次招聘实行属地招聘,属地聘用。拟招聘户籍在营山且常住在拟招聘地辖区内的报名者。
4、待遇: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与营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站签定服务合同,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另外每月绩效补助300元(按季发放)。
五、服务期限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完成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后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3、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年满60周岁后不再续聘。
六、服务管理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营山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拟采取基本补助加绩效的办法发放。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