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流井区区属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自井人社发〔2017〕3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聘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自流井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聘用人员;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1、报考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报名地点为: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干部人事股(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2楼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205048)。
2、报考自流井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报名地点为: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6楼604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206630)。
(四)资格审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填报完整的纸质《自贡市自流井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上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聘单位所设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应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防疫健康信息码”,面试及后续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五)岗位调减: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考主管机关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于2020年8月2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公告。
四、面试
1.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务必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15:00—17:30)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电话:0813-8658981)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区人事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考生备课1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幼儿教师岗位加试3分钟才艺展示。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5.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机关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资格审查、考察、试用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聘(即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聘人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约定在自流井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8658984
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8205048
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0813-8206630
(二)监督举报电话:0813-8658981
附件1:2020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点击下载)
附件2: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1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