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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08-1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发布)。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17号,联系人:徐雯瑞,联系电话:0816-2738878,地址:绵阳市高新区金祥南路人民法院。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1.本次选调工作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工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2532420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0816-2738878

附件:1.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选调名额

岗位

类别

资格条件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备注

1

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

1

审判辅助人员

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学士学位

及以上

法律或法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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