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将派遣至青川县财政评审中心工作。岗位主要职责: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进行评审和审查。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08月01日至2002年08月01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取得预算员、造价员、造价师等相应资格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征信和行业等不良记录;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熟练使用工程软件;
(六)具有3年以上从事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工程造价、项目评审等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08月03日—0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青川县兴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123号(甬苑小区顺丰快递旁)。
联系人:尹雪帆 电话:0839-6052010 13547185183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证件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由青川县兴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
六、考试
实行笔试+面试的方式,由青川县兴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体检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派遣至用工单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与青川县兴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基本工资+年度绩效薪酬制度。
1.基本工资
(1)全日制本科学历:5000元/月;
(2)非全日制本科学历:4000元/月;
(3)全日制专科学历:3000元/月;
2.年度绩效
年度绩效标准为20000元,年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
(三)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兴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0080310240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