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枣山园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广安三中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调7名广安三中高中教师。为切实做好本次广安三中高中教师选调工作,特拟定本公告。
一、选调学科及名额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历史1人、生物1人、地理1人、化学1人。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40周岁以内(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三)全日制相应专业本科学历;
(四)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不设报名开考比例,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确定为选调对象参加面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和体育股(枣山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号楼509室)。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人填报《2020年枣山园区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4.报名资料。报考者须携带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2020年枣山园区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⑤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5.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园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表》,以及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及时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6.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准考证领取。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报考缴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本次选调高中教师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园区社会事业局承办。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9日,具体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地点:广安三中。
3.面试内容:采用高中二年级上期相应学科必修教材。
4.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通过讲课方式进行,考核选调对象的课堂教学技能水平。每人备课15分钟,讲课15分钟。
5.考题确定。由枣山园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出题办法和面试考题。
6.面试评委。评委由7人组成,由园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评委产生办法。
7.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在枣山发布、枣山社会事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解决。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务较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以年龄较小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枣山发布、枣山社会事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核工作由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园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枣山发布、枣山社会事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七)确定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园区党工委审定同意确定为选调人员,按照商调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园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进行监督。公开本次公开选调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园区纪工委监察室:(0826)2672511
(二)咨询电话
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0826)2611665。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
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2020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jyhtyj.guang-an.gov.cn/gasjyhtyj/c101240/2020-07/31/content_c6fcf25ad3524f15b12ef938316640e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