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来源:本站采编
为切实加强基层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印发的《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精神,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院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20〕13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考核招聘2020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单位
我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招聘名额为4名,其中上罗中心卫生院1人、洛表少数民族中心卫生院1人、底洞中心卫生院1人、孝儿中心卫生院1人。具体岗位详见《珙县2020届订单定向医学生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高等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5.承诺到基层卫生院至少服务满6周年。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8月3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政工股(地址:珙县巡场镇狮子街1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取通知书(规培科目必须为全科)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政工股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资格审查由珙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为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考试方式,按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选择工作岗位。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领取面试通知时间:2020年8月4日12:00前,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1.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考核合格后,即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违约责任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约定单位报到上岗的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珙县卫生健康局有权责令定向医学生履行协议。若定向医学生仍拒不履行协议,则珙县卫生健康局不再履行甲方义务,定向医学生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退还学习期间已享受的各项减免费用、补助费用及缴纳占减免总费用50%的违约金,本届违约定向医学生违约金核计标准:2015年,中央财政按8000元/人/年给予学费补助,省财政按3000元/人/年给予学费补助,学校住宿按1000元/人/年;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计算,今年毕业的定向医学生已享受的减免和补助费用合计60000元。根据《培养协议》内容,定向医学生发生违约行为的,应按规定缴纳并支付相当于减免和补助费用50%的违约金,即30000元,以上共计赔付90000元。未尽事宜,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20〕342号)和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4011972。
七、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由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珙县卫生健康局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
珙县2020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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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全科临床 |
1 |
高等学校医学卫生类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在珙县最低服务年限6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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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全科临床 |
1 |
高等学校医学卫生类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在珙县最低服务年限6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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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全科临床 |
1 |
高等学校医学卫生类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在珙县最低服务年限6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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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全科临床 |
1 |
高等学校医学卫生类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在珙县最低服务年限6周年 |
信息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000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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