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7月19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724991022@qq.com。
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
4.报名提供材料
(1)《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或证书、岗位聘用有效证明等证书、文件扫描件。
(3)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5.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电话通知。现场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报名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或证书、岗位聘用有效证明等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三)面试考核
1.面试形式
(1)岗位1(编码为201)采取写作、说课和答辩方式。写作30分钟,说课和答辩45分钟(其中准备20分钟,说课15分钟,答辩10分钟),三项共计100分(其中写作占20%,说课和答辩占80%)。
(2)岗位2(编码为202)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时间45分钟(其中准备20分钟,说课15分钟,答辩10分钟),两项合并打分,共计100分。
2.面试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心理素质、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0年8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职务、职称、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在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服务期不少于6周年。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电话提前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确保电话畅通并做好相应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时考生须佩戴口罩,配合出示防疫健康码(绿色),签订防疫承诺书。四川省外地区旅居人员还须如实提供14日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医学报告。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0835-2245279
附件:
1.《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雅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年7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6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