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的批复》(川组录〔2020〕19号)精神,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4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规定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6月11日为报名第一日),2020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
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充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17日上午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陆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上午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时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即职位录用计划与确认报名缴费人数之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28号)文件精神,南充市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缴费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2020年7月25日下午14:30时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重灾区阆中市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县(市、区)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南充市内职位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2号楼四楼413b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可于2020年8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可于2020年9月上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2020年9月上旬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含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考生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携带《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疫情未能按期毕业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2.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7日至2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或资格审查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或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艰苦边远地区通过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委组织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注意事项
1.招考过程中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调整、补充、提示等有关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7-28104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南充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点击下载)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