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广安市决定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 “人事考试”专栏、小平故里先锋网http://www.gadj.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ang-an.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职位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0年6月11日(报名第一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6月11日为报名第一日),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全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87名,其中:市、县级机关(含参公单位)221名,乡镇机关66名。
招录单位及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咨询电话(附后)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市本级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各县(市、区)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6月18日(工作日)前到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送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26-2390075),可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广安区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确认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方式送交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查分结果。
5.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2020年9月上旬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审查
2020年9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者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7.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7日至2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察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26-2331722(市委组织部干监科)
0826-2733150(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3.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留下常用联系方式,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0826-2399232(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826-2349961(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
0826-2603115(广安市水土保持中心)
0826-2226071(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0826-2889605(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0826-4822721(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5552805(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6211765(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3226387(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附件:2020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