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检察辅助工作人员(一类)4名,检察辅助工作人员(二类)1名。
(二)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每个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若有岗位低于2:1,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四)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5月12日至2002年5月12日出生)。
(六)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的在考试总成绩分数上加1分。
(七)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辅助工作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班期间。
(二)报名地点: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青莲西路176号),咨询电话0826-2996896。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考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包括笔试、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全部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是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二)技能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统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是操作电脑录入文字。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三)面试。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计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计划招聘数量2倍人员参加面试。若有人放弃面试出现空缺,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数和加分的总分,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计划招聘人数等额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若有人放弃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安公共招聘网、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年底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不再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公示合格后按程序聘用。
九、递补
因聘用辅助工作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本次报名参考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加年终绩效2400元(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按照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发布在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gasjcy.gov.cn)。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且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递补、聘用等。因不关注后续通知或者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附件:1.岗位一览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