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长江泸州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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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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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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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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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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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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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技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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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泸州航道处
航道维护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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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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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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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交通运输/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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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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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津航道处
数字航道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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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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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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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电子与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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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泸州航道测绘处
数字航道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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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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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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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永川航道处
一线船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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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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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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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内河船舶驾驶/海洋船舶驾驶/船舶工程技术/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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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学
专
科
及
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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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白沙航道处
一线船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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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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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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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榕山航道处
一线船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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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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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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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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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白沙航道处
一线船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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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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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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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泸州航道处
测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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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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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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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程/航空摄影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工程测量与勘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和地理信息工程/测绘工程/工程测量/工程测量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测量技术及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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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泸州航道测绘处
测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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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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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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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工性质:事业编制。
(三)工作地点:长江泸州航道局局属各单位所在地区。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专业素质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表1《长江泸州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
2020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2020年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均不在接收范围。
(四)身体素质
1.年龄在28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三、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办法,与同类人员享受同样的工资、津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长江泸州航道局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长江泸州航道局根据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资格复审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10∶00至5月19日18∶00。
3.报名方式及报名网站。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
4.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长江泸州航道局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上传相片。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12333、028-86740101。
6.网上缴费。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5月20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因新冠肺炎疫情,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安排日程拟于6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姓名,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原始成绩于规定时间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泸州航道局网站或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前由长江泸州航道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验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20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拟于2020年8月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考信息表》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由长江泸州航道局统一组织,在单位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考察工作由长江泸州航道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由长江泸州航道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长江泸州航道局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长江泸州航道局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长江泸州航道局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长江泸州航道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及有关说明
(一)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聘)用资格。
(三)长江泸州航道局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长江泸州航道局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宝来桥滨江路二段31号楼一层5号
(五)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面试考务等问题):0830-362500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
监督电话:0830-3625011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江泸州航道局负责解释。
长江泸州航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