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攀人社发〔2012〕21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2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及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
2020年米易县援湖北抗疫一线卫生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23日之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米易县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5日。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将填写的《米易县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596736041@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考核考察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考察
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结合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察,主要包括应聘者在援湖北抗疫一线的工作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从业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考察工作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四)体检
考核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
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聘单位和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13071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纪委监委:0812—8179744
附件:
附件1:米易县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米易县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