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我县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志愿并公开考核招聘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大专专业的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4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岳池县2019年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月15日至2002年1月15日出生。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被辞退或被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试用期内及岳池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18:00。
(三)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岳池县体育路上段36号308室)。
(四)提交资料:报考者须携带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申请志愿表》(附件2);④《岳池县2019年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⑤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六)资格审查及缴费。资格审查由岳池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在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3月28日至4月2日18:00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508室)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月16日12:00前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体育路上段36号308室)递交减免面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面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一)开考比例
职位有效报名人数须大于该职位招聘名额方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面试程序
报考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面试缺考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即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职位招聘名额的),考试成绩低于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90%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岳池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后,按程序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半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单位同等人员对待。同时纳入项目管理,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医学生服务年限、年度考核等实际情况,按照最长不超过6年发放的原则确定每年发放的比例或额度。
(三)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流(调)动。服务期未满6年的,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
(四)试用期
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考试)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0826-5220214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5245966
岳池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0826-5244220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派驻岳池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26-5897398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派驻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6-5243319
附件:1.《岳池县2019年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职位表》
2.《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申请志愿表》
3.《岳池县2019年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