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6来源:本站采编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3名。
二、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统筹、决策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6.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到处分问责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9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带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干部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华盛街11号,区委大院四楼4-10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选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ybsxzqwzzb@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6231095,18224246198。
3.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应聘者可选择是否服从职位调剂。
(2)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年龄、资格(资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选聘资格。
(三)推荐初步人选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进入面试人选。对竞争性不足的职位,在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征求个人意愿后进行调配。
(四)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专业化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分值为100分。
(五)专业能力测试
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重点了解应试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和职位匹配度,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的依据,但不带入下一选聘环节。
(六)考察
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未达到1:3的,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实优秀的可进入考察。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如考察后,某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不予选聘。专业测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但不带入下一选聘环节。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每个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人员从本次选聘的所有职位进入差额考察人选中综合比选确定。
(九)人选报批
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等额确定每个职位拟聘任的建议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审议未通过的,不进入聘用环节。
(十)聘用
经研究决定的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xz.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试用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管理
(一)人员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时间从试用期起算。
(二)薪酬管理
1.试用期间,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按8000元/月发放试用期薪酬,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任职年限自试用期算起,年薪对照叙州区国有企业相关考核管理办法,按经营业绩考核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如符合宜宾市叙州区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31-7822380(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0831-6610339(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叙州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叙州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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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职位 |
岗位代码 |
选聘名额 |
选聘范围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地点 |
职位要求 |
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 |
2019G01 |
1 |
面向全国 |
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投资学、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
宜宾市叙州区 |
1.具有3年及以上投融资相关工作经历。2.具有5年及以上县(区)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层管理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高管工作经历。3.具有要求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4.熟悉投融资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操作流程。 |
2019G02 |
1 |
面向全国 |
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
宜宾市叙州区 |
1.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2.具有5年及以上县(区)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层管理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高管工作经历。3.具有要求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优先。 |
|
2019G03 |
1 |
面向全国 |
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建筑学、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
宜宾市叙州区 |
1.具有5年及以上县(区)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层管理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高管工作经历。2.具有要求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建筑类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4.熟悉房地产开发的策划和营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5.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独立承担过3个及以上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5万平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或水电气等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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