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9年南充关于公开招聘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辅助人员8名的公告

2019年南充关于公开招聘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辅助人员8名的公告

2019-12-06来源:本站采编

为维护和保障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正常办公秩序和工作运转,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辅助人员8名,其中:大厅引领员4名(一楼2名,二楼2名),窗口工作人员4名(一楼3名,二楼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辅助人员岗位属于非在编临聘人员,属单位自聘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治安刑事前科,未参加邪教组织;
 
(二)大厅引领员,限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1日以后至1999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窗口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1日以后至1999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考试
 
招聘工作在营山县人社局和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由营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901办公室(营山县人社局办公室)
 
3.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和面试。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素质能力测试
 
素能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法律、法规、职业能力、礼仪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举止、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当有效参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3:1时,经主办机关批准可将开考比例放宽到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素能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素能测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素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包括报考相关条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照素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续聘和解聘。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签到制管理,由用人单位统一调度安排。
 
(二)聘期内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年终绩效两部分组成。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165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大厅引领员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窗口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下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未尽相关事宜由营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8221862 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17-8286337(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行政审批局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