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2007年以来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自2007年以来,截止2019年9月1日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非在编在职“三支一扶”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详见《2019年在自流井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已正式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人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5名。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22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658984)。
4.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在自流井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期满证书或能证明自己在自流井区从事“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三支一扶”服务期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份。
(6)报考者如系企业单位人员,须提交持有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对象、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现场缴纳面试费,面试费每人人民币8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规定参加面试。
(四)岗位调减
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聘用岗位名额。岗位调整情况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费用: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排名情况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划定最低合格线
本次招聘划定面试最低合格线,划定的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最后一个名额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加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递补考察人员仍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或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三)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支医、支教服务项目人员对应聘用到原服务类别事业单位中的相应岗位工作,支农、扶贫服务项目人员对应聘用到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分类在拟聘用事业单位中自行选择聘用单位。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确因工作需要向其他事业单位流动的,应从聘用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8年以上。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8658984
(二)监督举报电话: 0813-8658981
附件:1.2019年在自流井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9年在自流井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