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位于嘉陵江上游,毗邻陕甘,素有“川北门户”之称。古蜀重镇、女皇故里、剑门雄关、明月栈道、摩崖石刻既彰显着美丽的自然风光,又蕴含着深厚的人文内涵。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吸引人才的文件,并大力实施了“名师工程”,吸引了一大批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工作、创业。当前,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勤劳的广元人民正满怀激情地投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浪潮中。广元澄澈明净的天空、四通八达的交通、江河环抱的城市、现代大气的学校,是广大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实现教育理想、成就教育人生的乐土。“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陆放翁报效祖国的赤心、独闯天涯的勇气一直在我们胸中激荡。朴实厚道的广元人热诚欢迎研究生、公费师范毕业生投身广元教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市部分市直属学校将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请有意来我市工作的2020届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与需求学校取得联系,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广元中学熬熙如,13881261020
广元市市八二一中学梁建平,13518328789
广元市零八一中学李小静,18284975945
广元市利州中学魏征,13541451599
广元市树人中学孙永德,13981295156
广元市实验小学校杨振东,13684331456
广元广播电视大学何婷婷,18380442290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蒋超,18781288677
广元市树人幼儿园郭红梅,13881239032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31日
广元市部分市直属学校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元市直属学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93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和市委组织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广组通〔2016〕144号)相关规定,经批准,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拟考核招聘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1月5日下午15:00-18:00西华师范大学朝阳楼315教室
11月6日上午9:00-12:0西南大学八教108教室
11月7日上午9:00-12:00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一
11月13日上午9:00-12:00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专业学历和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校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要求、学科及名额详见《广元市部分市直属学校研究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广元市部分市直属学校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填写《广元市2020年考核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广元市2020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4)。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待定。
(二)资格审查:研究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自荐书等。2020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所在院校提供的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在校期间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自荐书等;2020届应届公费师范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所在院校提供的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在校期间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自荐书和三方协议等。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市教育局成立现场考核招聘工作组,考核由招聘工作组组织面试,主要采取现场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思想、考察学生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监督。根据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组确定现场签订意向性聘用协议人员,协议应明确违约责任。
六、资格复审、体检
凡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意向性聘用协议的研究生和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广元市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享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等规定的其他待遇。
(三)聘用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广组通〔2016〕144号)规定的其他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元市部分市直属学校研究生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2:广元市部分市直属学校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3:广元市2020年考核招聘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4:广元市2020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