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川编发﹝2017﹞62号)同意设立,该中心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精神医学科学研究、数据分析、临床医疗以及专业培训等工作。中心位于成都国际医学城(温江上医国际广场,成都地铁4号线站附近),设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其中管理部门:拟设综合办公室,公卫办公室、医务、科研、财务、信息后勤等部门;业务部门包括:重型精神疾病病房、消化心身病房、心脏心身病房、疼痛心身病房、睡眠心身病房、儿童心身病房、老年心身病房、心身综合病房、心理治疗中心和医技及物理治疗中心等。规划床位500张,一期床位300张,拟于2020年2月开业试运营。
为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水平,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拟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sc.hrss.gov.cn)、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官网“招标招聘”专栏(https://www.samsph.com/)和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招标招聘”专栏(http://www.scsjsyxzx.com/)发布本选调公告。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4名。
(一)管理岗人员1名。
岗位名称:党建工作人员 1名
(二)专业技术岗人员3名。
岗位名称:
1.财务负责人 1名
2.科研负责人 1名
3.信息负责人 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央在川机关单位及中央在川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管理岗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类、政治学类专业;现任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职员满2年及以上职务;中共正式党员;熟悉纪检工作,具有三年以上检察院、法院或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财务负责人: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有医院经历、精通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医院财务负责人优先。
2.科研负责人: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生物科学类、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曾负责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有留学经历、从事科研究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3.信息负责人: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信息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医院流程、有医疗信息系统维护开发或医院信息管理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15日。
2.报名:报名人员应在截止时间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扫描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及以下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csjingyizhongxi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开选调+岗位名称+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资料扫描件包括(A4纸大小,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报名专业技术岗位者还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近3年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3)近3年干部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4)本人撰写的调研报告、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扫描件;
(5)符合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2019年10月18前完成资格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者的报名邮箱发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省精神医学中心研究,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选调名额。笔试时间暂定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官网官网和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岗位选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官网官网和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网站公布。体检统一在省精神医学中心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核查其干部人事档案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官网官网和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调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四川省卫健委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省精神医学中心研究并视情决定):
1.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
3.拟调入人选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调入的;
4.确定调入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无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请向省精神医学中心咨询。本公告由省精神医学中心负责解释。
省精神医学中心报名电话:028-87394383(何老师、帅老师)
邮箱:scsjingyizhongxin@163.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省医院职工食堂三楼省精神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肃选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工作人员应严守规矩,执行好安全保密和回避等制度。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8-87393471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28-87393208
附件: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