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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绵阳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名的公告

2019-09-11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平武县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平武政务网http://pingwu.my.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平武县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报考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5.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 报名时为我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


平武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填写《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电脑填写、“照片”栏粘贴本人电子照片,然后打印。不接受手工填写)。


5.携带资料:(1)《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和《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二份。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项目医师人员提供服务合同、年度考核复印件2份,现服务单位证明材料2份。


 (5)“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协议、年度考核复印件2份,现服务单位证明材料2份。


(6)登录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2份。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综合考察时的资格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备案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考生自负。


四、考核


(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


(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通过资格审查领取《考核通知书》的考生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县政务网公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主管部门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平武县政务网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不少于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平武县政务网站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卫计局、县农业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监委:0816—8822252


咨询电话:     


县卫健局:0816—8823647             


附件:1. 平武县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3. 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2019年9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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