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建设成德同城先行融合区,优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为愿意投身广汉建设的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适量引进部分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域内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
二、计划及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提供职(岗)位共计55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职位:23个(附件一);
(二)参公单位职位:10个(附件二)
(二)事业单位岗位:22个(附件三)。
三、参与对象及条件
(一)参与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参加公开选调(市内教师除外);符合“团聚兴业”或“引才兴市”计划条件的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参加“团聚兴业”或“引才兴市”计划。
3.本次参与对象应当具备与职(岗)位相同的人员身份和经费供给渠道,符合顺向流动规则,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及以上(试用期满),并具备《广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职(岗)位表》(附件一、二、三)中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和岗位条件等要求。
4.年龄及学历基本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个别职(岗)位有不同要求的,详见《广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职(岗)位表》(附件一、二、三)。
符合“引才兴市”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符合“团聚兴业”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市域内参与者年龄统一为4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
7.市域内报考者参与本次选调时,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广汉市乡镇工作人员报考市级部门职(岗)位的,应具有取得相应身份后在我市乡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1年)。
8.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9.若某一职(岗)位有市域内人员报考,则需形成差额方可开考,若未形成差额的,则职(岗)位数递减。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的原则调剂到其他职(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接受纪委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执行回避的。
4.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参与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的报考采取现场或网络报考(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1.报考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考地点:广汉市人社局3楼322室
3.报考程序: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汉市2019年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报考申请表》(附件四),符合条件的市域外人员还需提供《广汉市“团聚兴业”计划申请表》(附件五⑶)或《广汉市“引才兴市”计划申请表》(附件五⑷)。
4.广汉市域内参与者仅采取现场报考的方式。广汉市域外参与者由本人,委托亲属、朋友现场报考,或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报考。(电子邮件地址:5503350@qq.com)
5.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报考的,请电话至0838-5223851确认。
市公开选调评审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准予参加考核测试。
(二)统一组织考核测试
公开选调评审小组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开展考核测试,按照实际参加测试人数得分排名的70%确定入围人选,再按测试的岗位名次N+1(N=岗位数)推荐备选人员给用人单位。
考核测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用人单位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公开选调评审小组的推荐人选进行职(岗)位匹配度分析和工作能力的综合考察,每一职(岗)位提出1名初步人选,形成《广汉市2019年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综合考察报告》。经综合考察后,某一职(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用人单位应当形成专题报告,注明理由。
(四)确定拟调动人选
由市公开选调工作评审小组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广汉市2019年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综合考察报告》进行评估,上报市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
(五)公示
在广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后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调动人选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后,应在30日内完成体检;因调动人员方的原因逾期者,视为放弃,本岗位作空缺处理,不再递补。若确有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公开选调评审小组办公室备案,可适当延期。
(七)调动
体检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人事管理权限以商调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调档(商调)函发出后,应在60日内完成调动手续。因调动人员方的原因逾期者,视为放弃,本岗位作空缺处理,不再递补。若确有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公开选调评审小组办公室备案,可适当延期。
五、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电话:0838-5242663(市委组织部)0838-5223851(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监督电话
中共广汉市纪委监委:0838-5222409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参与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与资格。
(二)参与者与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广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本次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的主要信息发布渠道,除特殊事项外,均不进行针对参与者的对点通知,请注意随时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动态信息。
(四)本次选调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在广汉市域内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它机关事业单位。
(五)本公告由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广汉市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职位表》(公务员)
附件二:《广汉市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职位表》(参公)
附件三:《广汉市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岗位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附件四: 《广汉市2019年公开选调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报考申请表》
附件五:《广汉市“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
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