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中区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经市中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新聘用的临聘教师统一纳入劳务派遣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4. 受聘到中学任教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35岁以下;
7. 身体健康;
8. 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学校、名额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临聘教师需求表》(附件)。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应聘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需求表》等相关信息。
应聘者直接向招聘学校咨询报名等事宜,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2019年8月31日各招聘学校完成招聘工作。
四、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所有费用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
五、监督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3-2130105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内审股 0833-2138053
附件:2019年秋季第二批中小学临聘教师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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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