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华蓥市外公开考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人数
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共20名。考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报考者的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统筹安排到市级参公单位工作。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华蓥市外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坚定,业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①近3年年度考核获1次以上优秀等次;②现任乡科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或职级);③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30至9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公开考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名地点设在华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华蓥市委3楼,联系人:王昌彬;联系电话:0826-4822721)。
②网络报名:将带有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的《华蓥市公开考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005464873@qq.com)。相关资料(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公开考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华蓥党建网(www.hydj.gov.cn)公告的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①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考调人数。
②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水平。
③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华蓥党建网上公布。
②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③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华蓥党建网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调人数,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华蓥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公示期间无异议和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6—4822197。
五、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4822721。
附件:华蓥市公开考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点击下载)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