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体育系统人员结构,充实体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聘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体育教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本次公开考聘为编制内考核招聘,考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威远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1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其中超过40周岁的女性报考时须提供相应年限养老保险缴费依据,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 如35周岁及以下, 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9年8月12日)。
(二)岗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前八名,非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冠军赛、锦标赛前五名,全国城运会、青少年运动会前四名,省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前三名;
2.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3.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
4.具有一级教练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详细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南大街143号,联系人:夏良学,咨询电话: 0832-8222295)。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体育教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运动员获奖证书、相关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证明、一级教练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考核招聘过程中
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生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精神,面试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现场操作(微型课),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加试实际操作,以加试的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和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公招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按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凡新考核聘用的体育教练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联系电话: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0832-8222295;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8241629。
十一、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