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单位分别为康定、泸定、雅江、新龙、白玉、色达、理塘、巴塘、乡城、稻城、得荣11县(市)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均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名额
招聘总名额为89名,其中:中学教师28名(不加试藏语文)、小学教师50名(不加试藏语文类23名;加试藏语文类27名)、普通幼儿园教师11名(不加试藏语文)。
招聘单位、专业学科(岗位)、招聘名额、岗位编码等详见《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初中教师面向四川省招聘。招聘对象为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取得相应种类、相应或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认证学科一致。
报考初中藏数学、藏化学、藏地理、藏生物岗位必须取得相应种类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证学科为藏语文或与之相对应岗位专业学科。
2.小学教师面向甘孜州招聘。招聘对象为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民教育成人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取得相应种类、相应或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认证学科一致。
3.幼儿园教师面向甘孜州招聘。招聘对象为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幼儿(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且必须取得幼儿(学前)教育类教师资格证。
4.根据我州基层教师需求,允许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藏语文专业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藏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藏语文教师岗位。2019年为教师资格过渡性认证最后一年,明年起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方可报考。
以上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户籍须2019年7月31日之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不含2019年7月31日后迁出)。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四川省或甘孜州内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3年7月31日—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5.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六、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09:00至2019年8月9日18: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rsks.gzz.gov.cn/)。
3.报名流程: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学科(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两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两天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9年8月5日-8月11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加试《藏语文》的岗位,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岗位调整
报名缴费结束,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2: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且报考岗位招聘名额未被取消的考生,于2019年8月22日—8月25日12:00前,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学科设置
中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计算机、音乐、体育、藏语文、藏数学、藏化学、藏地理、藏生物共12个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藏语文共6个学科。
幼儿园设普通幼儿教育1个学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25日。
上午 09:00—11:00 《教育公共基础》
下午 13:00—15:00 《专业学科》
16:00—17:30 加试《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同上)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文件享受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总成绩(同上)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于2019年8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内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情歌广场农牧大楼815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审核登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民政局)出具的证明(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考核材料或鉴定表、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笔试成绩
(1)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专业学科》×50%+政策性加分;
(2)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专业学科》×40%+加试《藏语文》×10%+政策性加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拟于2019年9月15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布。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学历材料: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8)报考小学藏语文学科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中专学历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 面试方式:说课。
5.面试语言要求:英语学科用英语面试;藏文类学科用藏语面试;其余学科均用普通话面试。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考察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依次排名现场自愿选择岗位,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市)安排工作。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在到岗后的两周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发布,敬请留意。
(五)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六)《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考生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
1.政策性加分;2.笔试;3.面试资格复审;4.面试;5.体检。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中共甘孜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网上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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