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计划
区政府办公室下属参公事业单位,2名综合文稿工作人员。
二、考调范围
省内外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分析研究能力,能熟练操作有关办公软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有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长期加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内的;
4.未满基层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8月4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1762109990 @qq.com。现场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文秘股(广元市利州区政府第一办公区4楼)。
联系人:陈雨,联系方式:0839-3267028;15883536181。
(三)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纸质版或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6.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7.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本人主笔的2篇代表性文稿。
(四)资格审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由区委组织部复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四、考调程序
(一)确定笔试人选
对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文稿质量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人选确定后,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没有进入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稿能力、政策理论功底。公开考调名额与笔试参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酌情缩减考调名额。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公开考调名额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一般为1:3。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考调的相关材料。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试用考察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1-3个月试用。
(六)确定考调人员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公示,组织考察、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任职的,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试用人员综合表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9-3262380)。
(二)报名者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报名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相关事项,将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调的,责任自负。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