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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绵阳安州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6人

2019-07-19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决定拟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实施。
 
二、选调(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选调(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及其他要求见《安州区2019年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选调(聘)岗位为一级科员、管理九级职员、专业技术十二级。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但不保留参公人员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时依据选调(聘)岗位重新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三、选调(聘)范围
 
面向区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备从事选调(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水平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区内教师、医(技)护人员报考,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选调(聘)单位、名额、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等。(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招录(招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截止2019年6月30日乡镇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未满《公告》和政策规定服务年限的(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8年)、其他事业人员未满《公告》约定明确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4日17:00止(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地点:报考区行政部门、参公单位及党群序列事业单岗位的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246室);报考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岗位的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管股(313室)。
 
4.报名材料:
 
(1)《安州区2019年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1份;
 
(2)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聘用文件或正式入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或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1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7)其他要求的报考岗位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体检、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聘)的考试、体检、考察三个环节工作,均由各选调(聘)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单位纪检组全程监督。考试、体检、考察三个环节工作完成时间为选调(聘)单位在接收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后的20个工作日内。
 
1.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员进入相应报考岗位考试环节。但对报名未形成竞争的或仅设置单项考试的岗位,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2.考试的面试环节考官组成为5-7人(须有派驻单位纪检组干部),笔试环节阅卷考官组成不低于3人(须由派驻单位纪检组干部监督)。
 
3.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设笔试+面试考试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仅设面试考试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4.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放弃考察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5.考试、体检、考察三个环节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和区人社局事管股(须工作环节结束一个报送一个),其中:考试环节结果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单位纪检组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考察环节结果须提交考察报告(考察组不低于2人,至少1人为派驻单位纪检组干部),考察报告的结论须提出“经考察是否考察合格,是否建议选调(聘)”的意见;体检环节结果须单位参加人员和派驻单位纪检组参加干部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体检结果及是否进入考察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公示(本次选调(聘)程序中涉及公示的环节均通过安州政务网发布),公示时间为全部选调(聘)单位组织的考试、体检每一环节结束的2工作日内。请报考者随时注意查看公示内容,过时不知晓或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聘)。
 
(四)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选调(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公示不合格、公示期间或期满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调动
 
调动手续办理完成时间为发出《调动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依据选调(聘)岗位确定身份性质、岗位聘用及相关待遇。事业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选调(聘)的予以退回。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四)本次选调(聘)工作实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人事考试工作纪律和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考试、体检、考察工作本着公正客观、严谨有序、规范操作要求进行。
 
七、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涉及有相关专业设置需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本次选调(聘)条件的由单位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816-4595663 (区委组织部)
 
0816-4336326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6-4336299 (区纪委监委)
 
 
1.安州区2019年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2.安州区2019年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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