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工作需要,现就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依规、有序流动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公开考调干部,优化我市经济合作系统干部队伍结构,为推进全市经济合作事业提供有力的干部支撑。
二、考调名额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
职位: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内江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
工作安排:根据公开考调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可相应统筹安排担任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应职级,作为内江市经济主战场骨干力量重点培养历练,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可列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岗位:内江市驻上海(深圳、重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名。
工作安排:根据公开考调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可相应统筹安排担任驻外中心科级领导职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作为内江市经济主战场骨干力量重点培养历练。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可按规定优先调任机关(参公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列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工作岗位需服从组织安排。
三、考调范围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
全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市范围内除教育、卫生系统外的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19年7月17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24日(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报考者或者委托人到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内江市市中区翔山路25号,市委党校一楼111室)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登记表 》。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市经济合作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市经济合作局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
(六)集体研究
由市经合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无影响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予调配。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2.报名时请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黎芳,2041300;监督电话:2228448。
附件:1.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
2.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7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