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北镇人民政府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名公务员。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江北镇人民政府公务员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四川省内在编在职公务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要求见附件2.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参加考调者需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所在地对调出条件的规定。考调者近三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及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0:00-2019年7月14日24:00(以传邮箱的时间为准)
在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下载《2019年江北镇人民政府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拍成图片,需原单位及原单位所在的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一起发送到304371868@qq.com邮箱里面。
(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其领取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考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领取地点: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三楼党政办公室。
所需证件: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
拟考调的岗位人数为1人,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考调岗位。
2.面试
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考试说明
根据岗位报考参加笔试人员情况,笔试和面试也可在同一天进行,面试时间临时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第一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综合成绩第一名没有并列,第二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前述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六)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考调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未达到考调工作领导组半数通过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组织及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递补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经考调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后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江北镇党政办 0830-3760198
监督电话:江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0-3123168
附件:1.2019年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