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白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4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2019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9.曾参加我区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在我区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10.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09:00—2019年7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2019年7月15日09:00—2019年7月17日17:00
四、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填写青白江区2019年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bjz333@163.com。(报名时间以发送至邮箱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现场审核地点: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科(政务中心A栋916办公室);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需提交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JPG或BMP格式的电子照片1张。③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报名表。
(三)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区卫健局政工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9年7月19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8月2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区卫健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公招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考察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28-69268061(区卫健局)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