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 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 号)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详见附件1),本次考核招聘进入医院的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官网、成都大学官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及主要职能概况详见官网http://www.cdfy120.com。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取得附件1所列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5. 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高校在读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6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人事科306,咨询电话:028-8643009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填写《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4.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5.注意事项
(1)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报名;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并在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布进入面试名单。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7月25日,地点为医院行政楼三楼二会议室(成都市二环路北二段82号),如面试时间、地点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面试结果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需求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上编等相关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人事科:028-86430096;监督举报:028-86432008。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附件: 1.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