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四川省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招聘商务和经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招聘商务和经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9-06-01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我县商务和经信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商务和经信辅助人员,从事商务和经信等相关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营山县户籍或夫妻一方在营山有正式编制的(凭单位证明)且完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性质
 
所招聘人员属于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属单位自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商务和经信工作,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要求的毕业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能熟练操作电脑,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
 
招聘工作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实施。如招聘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少于该职位实际招录名额的5倍,由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采用面试进行择优选录;如招聘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大于该职位实际招录名额的5倍,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营山县一环路东二段232号小微企业孵化园第六幢办公楼五楼)。
 
3.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其中,尚未取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校主管毕业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到报名点准确、如实填写《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报考信息表》并报名。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报名资格审查由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考试
 
1.笔试。若有效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名额的5倍,报考者于2019年6月13日下午15:00--18: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写作处理常识、职业能力等。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次体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如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成绩相同,优先确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报考者为体检人员。体检事项由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通知。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报考相关条件、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等。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按规定与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属劳动合同制用工,不具备商务执法主体资格,其培训、教育、管理、奖惩、解聘等由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
 
九、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每月工资17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000元,根据考勤、考核及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经费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在县工商业发展资金中进行补助,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按政策规定缴纳。聘用人员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或聘用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以上待遇。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给予经济补偿。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817-8221885。
 
 
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5月31日

\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