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郫都区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履行警务辅助人员职责的身心条件;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6.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6月13日(9:00-17:00),报名人数满1:3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政治处C302(郫都区郫筒街道西大街政府路22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前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正反两面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现场持《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附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下学历的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此次招聘过程中考试安排及成绩公布等相关信息将在“郫都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评以及体能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心理测评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2.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与劳务派遣公司(成都市世纪后勤服务公司)签书面劳动合同,派遣至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勤务辅警、限男性)。
四、薪酬待遇
月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津贴(职称或技术等级、管理职务)、加班费构成,并按国家规定购买六险一金。
食宿、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发布招聘信息,仅接受现场报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885509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