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临聘人员),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采写能力;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23日。
2.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文安路东二段眉山日报社办公室。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028—38166899(传真),13778898320。必须到报社报名,并携带所需材料原件。
3.报名资料:(1)报考者到报社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2)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具有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眉山日报社组织实施,符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通过者,我社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请报考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
(三)笔试面试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由眉山日报社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和从业经历考核。笔试、面试和从业经历考核时间初步定于5月2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实行百分制考试、考核,笔试、面试各占40分,从业经历占20分,总分在前4名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在公示、体检环节有不符合要求者,则依次递补)。有主流新闻媒体从业经历者拟聘用人员,直接聘用;无主流新闻媒体从业经历者,确定为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完成规定任务者聘用,如不能完成规定任务则淘汰。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眉山日报社根据应聘者的笔试、面试、从业经历、见习期完成任务、身体健康等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眉山日报社2018年员工收入分配办法》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8-38166619 。
五、本公告由眉山日报社负责解释
眉山日报社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