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急引现用一批优秀人才,加快促进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青川发展优势,经研究,决定实施青川县“人才回引计划”,诚邀各类优秀人才回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和条件
(一)主要对象
祖籍广元或青川,父母等亲属常驻青川,或在广元境内出生、成长或工作过,有意愿来青川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
2.我县急需紧缺且在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
3.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经营管理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青川,关心青川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
4.工龄3年以上,从事相应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回引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申请。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人才回引申请表》(详见附件)。报名地点:青川县乔庄镇白井坝政务中心四楼,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联系人:赵玉城,联系电话:7203293;
2.网上报名:登录青川县人民政府网(www.cnqc.gov.cn),如实填写《人才回引申请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625838507@qq.com。
(二)资格审查。“申请即审”,并对回引政策、个人意愿、工作安排情况进行双向沟通。
(三)考核考察。对回引人才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工作匹配度进行考核考察,并按统一组织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四)调动入职。经考核考察合格,并经审定、体检、公示 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排使用。回引人才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对口安排到县内相应部门单位(乡镇)工作。
(二)支持政策。回引人才符合《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和《青川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且在原单位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相关政策的,可在青川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三)绿色通道。回引人才在配偶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服务。
四、组织管理
人才回引工作在青川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青川县人才办 0839-7203293。
公告内容详见:青川县人民政府网(www.cnqc.gov.cn)。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