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拟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8名。
专业分布:艺术设计1名、汽车整形技术1名、音乐表演1名、档案管理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钳工)1名、机电一体化(车工)1名、采矿工程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3.身体健康,能承担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好的适岗能力和潜力;
5.符合回避规定;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报考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5月6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7日-5月8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363号)。
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由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和公示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2、本公告由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53167、2190234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50892、2067193
附件:1. 2018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