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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招聘2人公告

2019-03-07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的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是一所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服务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大林幅员面积56平方公里,辐射人口4万余人。医院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3216平方米。现有医务人员33人,专业技术人员27人,大专以上学历有22人。配有DR、B超机、心电图机、呼吸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和急救设备近40套。现开放床位40张,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及放射、B超、心电图、检验等医技科室,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需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2月1号之后出生), 天府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和中级职称及以上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名,符合条件的天府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三楼院办公室。
 
3.所需材料:
 
(1)应聘者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彩色证件照等个人相关材料,到大林卫生院现场登记报名。
 
(2)应聘人员到现场如实填写《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大林卫生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评办法
 
考评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笔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40分)、业务能力(30分)和综合素质(30分)三部分。
 
2.笔试时间:电话通知。
 
3.笔试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4.笔试成绩公布:于考试当日在大林卫生院三楼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5.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6.面试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7.面试方式。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1人、大林卫生院4人组成5人面试考核小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5位考官按照评分表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四)录取
 
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三人的,在笔试环节按同一岗位招聘数1:3进入面试环节;应聘者总成绩原则上需要达到60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当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由大林卫生院负责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真实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岗位中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天府新区官网(www.cdtf.gov.cn)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试用期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877284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
 
本公告由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现场咨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大林街道中正路222号
 
咨询电话:028-85690906(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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