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8〕82号)和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内组组〔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隆昌实际,将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隆昌市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报名条件
2016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招聘名额及岗位
龙市镇村建办环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8:30至3月6日18:00
2.报名地点:隆昌市委组织部组织股;
3.联系人:李孝山,联系电话:3928850。
(二)报名资料
符合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原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2.2寸免冠证件照4张;
3.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附件1)。
(三)资格审查和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于3月6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确定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六)上报审批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上报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上报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公布正式拟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对拟聘用人员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聘用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以制发聘用文件日期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市其他市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的报名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予以相应处理。招聘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3928850 (市委组织部)
0832-399170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2-3923313 (市纪委监委)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