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司法警察须体能测评合格),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四)资格复审单位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法院系统的资格复审;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资料
考生须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不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9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201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缴面试考务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对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递补资格复审于2019年3月12日下午18:00截止。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二、面试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9〕10号)规定,面试时间定为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场。
三、注意事项
1.考生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名字不符,须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2018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和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3.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资格复审单位。
咨询电话:市中级人民法院0826-2722091
市人民检察院0826-2341029
附件下载:
附件1:2018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18年广安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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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