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0来源:本站采编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51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52号)有关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区招募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其中蔬菜技术指导员1名、水稻技术指导员2名、果树技术指导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三)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四)高级职业农民
(五)种养能手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在所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每人包联3-5个贫困村,结对2户贫困户进行技术精准帮扶。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区农技人员结对开展驻贫困村和包联贫困户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村委会(社区)和乡镇盖章的推荐信(公司或合作社技术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即可)、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区农业局科教股办公室(302室)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到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826-2235936。
2、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局组建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局局长担任,其成员由相关专家及政工干部组成,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评审,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询问点评。
3、公示。经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委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区农业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合同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经评审合格后的特聘农技人员与区农业局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服务费为8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1年,聘用期月服务费1200元。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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