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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公告

2018-11-2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划,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 招聘岗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2. 招聘名额:1人。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2.新疆籍少数民族,会讲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和维吾尔语,善于沟通管理。
 
3.普通高校全日制2019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科专业不限。
 
4.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者,或有相关学生工作经验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16日前,应聘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和《个人自荐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并发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xgb2827@qq.com。
 
2.2018年12月30日前,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名单。
 
3.2019年1月11日上午12:00前,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到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现场确认,2019年1月11日下午进行笔试和心理测试,2019年1月12日上午进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需的相关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时事政治、基础知识及应用技巧、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核算,具体规则将在考核前予以公布。根据考核总成绩,结合应聘者维吾尔语、汉语的掌握情况及心理测试结果,按照《西南石油大学人员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改版)》(西南石大校发〔2016〕25号)有关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体检等环节,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聘用。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应聘者对填写的《报考信息表》、《个人自荐表》各项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来校面试时,须现场带上以下材料先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个人自荐表》纸质版(自行打印1份);
 
(3)《西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政审表》原件1份;
 
(4)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包括各学历阶段的成绩单、毕业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等);
 
(6)担任过学生干部的,需提供校(院、系)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
 
(7)应届毕业生填写《个人自荐表》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年月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聘用形式、相关待遇说明
 
1.面试专家组直接考核合格后,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特别优秀的经专家组评估合格后可采取事业编制方式聘用,具体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特别优秀的拟聘人员,根据专家组评估情况可一次性给予税前3~5万元的安家费。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闰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2213
 
工作邮箱:xgb2827@qq.com
 
现场确认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思学楼A201,来校交通线路详见附件4。
 
 
 
 
1.西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政审表a.doc
 
 
2.西南石油大学来校交通线路a.doc
 
 
3.西南石油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报考信息表a.xlsx
 
 
4.西南石油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个人自荐表a.doc


      附件点击查看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1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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