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来源:本站采编
为促进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叙州区安监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试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为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名额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毕业五年内(含五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已满30周岁未满31周岁人员),且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岗位表》。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是宜宾市叙州区户籍,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的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基层工作;
3.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4.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化工类、地矿类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 26日—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叙州区柏溪镇丹桂街南段87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证明材料、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报名当日在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6.开考比例: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职位。
7.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择优办法,聘用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与office软件应用能力。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技能测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技能测试成绩于2018年12月7日前在叙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bxz.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总成绩在叙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bxz.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人员的确定
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聘用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不同学历层次的,学历高者优先。
(二)体检
1.体检和考核由叙州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叙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bxz.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20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
5.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53345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2:
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职位序号 |
岗位职务 |
招聘名额 |
招聘范围 |
招聘对象 |
性别 |
专业 |
学历及相关要求 |
招聘单位 |
备注 |
01 |
公益性岗位 |
5 |
宜宾市叙州区户籍 |
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 |
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就业创业登记证》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就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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