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安岳县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安岳教育发展,我县2018年下半年拟进高校选聘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专业技术人才)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学科(专业)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公安部门收审、羁押,或曾有过其他非法活动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人员;
(4)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选聘名额
详见《安岳县2018年选聘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到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11月12日上午9:00前到西南大学招就处,11月13日上午9:00前到西华师范大学招就处,11月14日上午9:00前到四川师范大学招就处。应聘者可就近选择一处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招聘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需具备以下手续:
1.2019年应届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所在院校出具的专业和学历证明材料(盖鲜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往届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招聘工作组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拔方式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说课、讲课、现场答辩等方式,考查应聘者的专业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综合考核情况,选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选聘对象。用人单位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现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中的应届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往届生当场签订《意向合同》,同时将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五、资格复审、体检
凡与学校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安岳县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所聘岗位至少工作6年及以上方可调动,服务期未满者,一律不提供人事档案。
九、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安岳县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4520987
安岳县教育局:02824533602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岳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