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与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名额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8年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4、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 10月29日。最低年龄为18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岗位情况、类别及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须用资格证书来符合,类别、专业或范围即可用此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另交执业证书来符合。对学历( 学位)、医师证书条件,同类的该学历( 学位)、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以上均符合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绵竹市域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
6.现役军人。
7.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10月 29至 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绵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地址:绵竹市剑南镇大南路402号,联系电话:0838-690901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绵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绵竹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并符合岗位招聘比例的进入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于 月 。
4、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达5:1的岗位应通过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考试
1、内容和方式
(1)按照上述有关要求,部分岗位先行笔试。
(2)面试。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通过面试,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的工作能力。考试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分综合知识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其中综合知识面试占40%、专业知识面试占60%。面试最低线为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后,所有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将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线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同岗位正取进入体检最末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与面试一致,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www.mz.gov.cn)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空缺名额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线的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和公示
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提出拟聘人选,经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www.mz.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终审和聘用确认
聘用前,由绵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正风肃纪。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由绵竹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推行诚信报考,整肃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防范违规舞弊。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相应后续环节,甚至于被解除聘用。违反相应规定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其处理追责。
附件:
1、2018年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4、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