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均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居住地在自贡市城区,具有与辅警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素质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18—28周岁(1990年10月10日至2000年10月10日出生);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形态端正,无残疾;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0月10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313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材料)、退伍军人身份证明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证件照1张,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考试环节。
2.测试项目:分为3个项目。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考试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相应年龄段规定的及格标准。
3.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各按50%的比重计入考试总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依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2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应试人员考核合格,并经1个月试用合格后,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
未尽事宜,请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何珊,联系电话:4706111)。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