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雅安市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3日以后出生),雅安市户籍人口;
5.专业不限,统计、金融经济类专业或有统计调查从业经验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至9月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雅安市统计局办公室(雅安市行政中心5A512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835-2222444;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自行下载并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1寸免冠近照2张,如在报名表中填写了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和面试工作由雅安市统计局组织实施,按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分高者为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
五、政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雅安市统计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聘用程序及年限:由雅安市统计局委托雅安市劳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一年聘用合同)。雅安市统计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2.聘期届满,实行双向选择,单位和应聘人员同意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用人单位或个人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聘的,聘约自行解除。
3.聘用待遇:基本工资:不低于2700.00元/月(包含单位按规定上缴的社会保险),其它待遇如绩效考核等由单位内部制定相关办法后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雅安市统计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