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综合面试和考核,择优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岗位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专业”指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大类。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6、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计算截至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2000年8月31日间出生)
8、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及工勤人员。
6、江油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选调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和考察,择优选调方式。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13日17:00止。
五、报名
为方便考生,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指定邮箱:1093637269 @qq.com
请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江油市境外考生需提供所在地编办(人社局)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的扫描件、《江油市公开招聘(考调)事业工作人员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报考者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复审地点:江油市人社局后楼三楼3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七、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时间
2018年9月14日14:00-17:00在人社局后楼三楼305室事业人员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八、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九、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十、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江人社发[2016]36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是否递补,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社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油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流)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聘用新的工作岗位,重新签定《聘用合同书》,并按新的岗位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6年。
十三、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次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发布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监督举报电话: 0816-3593645
附件:1. 《江油市公开招聘(考调)事业工作人员表》
2.《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