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泸州国家高新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财评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2.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 财评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3.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取得建筑类工程师或经济师中级职称;
4.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相关工作经验;
5.熟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专业工程造价实务;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 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证书;
3.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能独立管理维护办公设备、机房等各类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
4.熟悉局域网和互联网管理维护,能熟练配置和维护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具有独立分析和处理各类网络故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6.有政务信息化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泸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3张2寸);其他相关证明。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点:泸州高新区管委会414办公室(泸州市酒谷大道五段)。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泸州高新区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根据岗位需求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考察,考察方式另行通知,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学历真实性、工作能力素质等。
(四)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考评、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
六、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一)考察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为聘任制工作人员。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签1年。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待遇
1.财评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4万/年。
2.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技术人员:8万/年。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592317。
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