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涪城区乡镇事业单位拟从我区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直接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5年招募的,在涪城区服务,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泗水巷48号316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现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以审核盖章的报考信息表为参加考试依据。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下午2:30,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15前到达指定地点抽签确认面试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水巷48号)六楼候考室
四、考核
1、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考生的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则加试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选岗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选岗。选岗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综合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送交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涪城区人社局干部股审核确认。涪城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涪城区人社局的聘用确认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263419
监督电话:0816-2813805
附件:1.涪城区2018年从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涪城区2018年从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