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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眉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2018-08-07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眉山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勤务辅警:年龄18至32周岁(1985年8月8日至2000年8月8日出生);文职辅警:年龄18至35岁(1982年8月8日至2000年8月8日出生)。
 
4.热爱公安工作;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勤务辅警:男性身高净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净高1.58米及以上;文职辅警:男性身高净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净高1.58米及以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三)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附件1),《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目录名称为依据(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有其他不良行为,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眉山公安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8日9时至2018年9月4日17时止,报名地点在眉山市公安局政治部403室。报名时须携带《眉山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毕业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复转军人还需携带复转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初审。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报名时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开考比例,考核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眉山公安信息网上公告。
 
4.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等,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和语言表达等。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考核成绩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眉山公安信息网上公布。
 
5.体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眉山公安信息网上公布。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善的《眉山市公安机关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4),考核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眉山公安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眉山市纪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纪检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纪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7851。
 
六、其他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7598 ,028—38167780。
 
附件:1.眉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3.眉山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眉山市公安机关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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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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