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更快地发挥威远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监管职能作用,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招领导小组审议,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名威远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威远县域内财政全额拨款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只含县教育局机关及其局属事业单位,卫生计生系统只含县卫生计生局机关及其局属事业单位)。
二、遴选单位和名额
威远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2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及智能手机;
3.工作年限在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6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未达到国家、省、市、县的规定或考聘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试用期或见习期人员);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政纪处分未撤销的;
5.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在县公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6日。
(二)报名地点:威远县委政法委政工科(威远县严陵镇东二街64-2号二楼。咨询电话:0832-8221568)。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到威远县委政法委政工科报名。
2.报考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威远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出具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考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中共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根据报考者填报的《威远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认真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考试资格。
五、考试
本次遴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遴选岗位。
(二)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组织考察
(一)根据面试结果,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由县委政法委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如在考察中发现或收到考察对象有违规违纪等行为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根据考生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流动及聘用手续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公示的遴选人员,并在威远县党政网及今日威远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提交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流动和聘用相关手续。
(四)为确保队伍稳定,拟聘人员须与遴选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工资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遴选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222375。
九、本遴选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21568)。
特此公告。
中共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